公务员序列中,哪个部门工作最轻松,最没有压力,待遇还比较好?
一、信息中心。现在除了县一级,各级机关单位的信息中心基本不再搞软件开发、硬件维修,而是把业务外包,体制内的人盯着服务单位的人干活就行了。
二、老干科。这个部门的工作就是照顾和替退休老干部办事。老干部们事情不多,只要嘴甜点儿勤快点,偶尔忙一忙就行了,平时就是坐着。
三、研究学会。一些机关单位为了安排不愿意回家的老同志,就设置研究学会,给很高的职务,其实是闲职,空挂着等退休的。偶尔有干工作的,就是举办研讨、征文,没什么压力也不考核,还很有趣
这个问题我比较有发言权,我现在就在地方机关事业单位上班,符合这个条件的单位就是地方党校,在党校上班,有些工作人员负责培训班管理,但是这个培训班不是每天都有,其他工作人员或老师每年完成两篇文章,只要有杂志刊登就可以了,每年三个月***期,跟中小学老师一样,工资福利跟其他行政单位一样,想提拔也有机会,地方党校有公务员也有事业编制!
1.各民主党派机关。不负责具体行政事务,也不是党委机关没有党务工作,也不管人,工作很轻松,没压力,待遇也不差。有个朋友在市民建,看其朋友圈,不是在某某地学习调研,就是在某某地走访参观,一年下来就是学习、调研、开会,年终连工作总结都不知道该怎么写了,因为没干多少实际工作,不知如何下笔。只是民主党派机关编制少,要求条件也较多,一般每年都不招人,招人也很少。
2.人大和政协机关。人大和政协级别高,其办事机构级别也水涨船高级别高。以市人大和政协来说,它们都是正厅级,所以其内设机构一般都是正处级,如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还有市人大的财经委员会、经济建设委员会等等,都是正处级。人大和政协工作轻松,压力小,每年除却开大会时忙碌一点外,还是很轻松的,关键一点,人大和政协内设机构年轻人少,又自身级别高,各其他绝大部分的机关相同级别,所以提拔很快。
3.群团组织。大都没有行政职权,不负具体党务和行政事务,有自己独立的经费,各种经费很充足,待遇非常好,平时工作也就那一亩三分地,比较轻松,压力也不大。工会、妇联、科协、作协、文联、社科联、残联,它们大都属于参公管理单位,但是参公编制和公务员编制差别不大,待遇、发展空间基本一样,完全可以当做公务员序列来看待。
4.远离核心权力的部门。这些部门因为权力属于远离核心的原因,往往不受其他单位和人的待见,工作特别轻松,也由于远离核心权力,盯着自己的眼睛几乎没有,所以工作压力极小,待遇方面反而很好。诸如气象局、地震局、民宗局、外办、台办、工商联,真是各项经费保障充足,工作内容单一,待遇不低,好单位。
当然,所谓轻松,没压力,待遇好,有的很忙压力大的部门内部也有较轻松压力轻的内设科室,而那些最轻松、最没压力、待遇好的部门内部也有整天忙天天加班的内设科室。
真正钱多事少责任轻离家近的好部门几乎是不存在的,有的话,那也是极少极少的。
我告诉你哪个部门最轻松,最没有有压力,而且还有别人享受不到的***,那只有去档案局文书档案库当保管员,只不过这个库房在郊区山洞里,主要是负责来接待来这里存放文书档案的人,或者是提取文书档案的人。工作相当清闲,也很少有人打扰,每个月还一部分看山洞的补助!这样公务员最轻松的工作,既不用体力劳动,也不用脑力劳动,只要体力好就行,文化也没有严格的要求!
实话说,现在形势下,没有哪个部门工作是轻松的没有压力的,大家工资待遇都一样
只能说,每个部门都有躺平的,这类群体到哪都很轻松没啥压力,但是没有任何存在感。
既然进入体制内,还是要抱着一颗朴实心,能为人民多办点事就多办点事,起码对得起这份工资。
公务员除了本职工资收入外,还可以做什么工作合法增加收入?
公务员不允许做盈利性副业。
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公务员不得在企业和其他营利性组织中从事、参与营利性活动或者***。
也就是说,公务员从事任何有收入的副业都是违法的,轻则处分,重的要开除,这个也是有先例的。2016年5月,安徽歙县王村镇一名副镇长因病、房贷和独自抚养孩子,生活遇困,在滴滴顺路拉了趟“专车”,结果被人发现举报了,举报人报告了警察和纪委,这个副镇长被行政警告处分,年终绩效被罚,仕途止步于副镇长。
所以,作为一名公务员,务必要遵纪守法、严于律己。如果你的工作合法收入不能满足自身需求,那你要么省吃俭用,要么辞职下海,千万不要有违法搞副业增加收入的念头,最后一个处分,仕途到头、年终奖被罚,实在是得不偿失。
当然,也是有个别的事是被允许的。如利用下班时间(中午12/15点休息)炒股,购买基金,写文章投稿到官媒等,此类获得收入是合法的,但是对个人能力要求非常大,如果你能在这些地方赚到钱,恐怕也有了更好的出路了。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kozaarkadas.com/post/656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