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离休干部补贴标准?
企业离休干部补贴的标准。
1、行政管理人员,省部级及以上1100元,厅局级700元,县处级460元,乡科级350元,科员及办事员260元。
2、 专业技术人员,教授及相当职务700元,副教授及相当职务460元,
3、讲师及相当职务350元,助教及以下职务260元。
4、工人,高级技师和技师350元,高级工以下及普通工260元。
补贴标准:
1、行政管理人员,省部级及以上1100元,厅局级700元,县处级460元,乡科级350元,科员及办事员260元。
2、 专业技术人员,教授及相当职务700元,副教授及相当职务460元,
3、讲师及相当职务350元,助教及以下职务260元。
4、工人,高级技师和技师350元,高级工以下及普通工260元。
领取标准: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
***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参加革命工作,工作年限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发给;
工作年限满十五年不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发给;
工作年限满十年不满十五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六十发给。退休费低于二十五元的,按二十五元发给。
企业离休干部死亡时的一次性困难补助费标准调整为当地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6个月。
2.
企业离休干部死亡时的丧葬费标准调整为;当地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7个月。但上述标准如低于按省人大常委会发布的《福建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规定的上一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倍标准的,可按省人大《条例》规定执行。
3.
企业离休干部死亡时的一次性困难补助费和丧葬费标准调整所需经费仍按现行经费渠道列支。
企业离休干部补贴的标准是3500元。
离休后的待遇是,基本政治待遇不变,生活待遇略为从优。离休后工资照发,并按照参加革命工作的不同时间,每年增发1~2个月的本人标准工资作为生活补贴。享受上述待遇的离休干部,一律不再发给任何形式的奖金。
离休干部什么待遇?
离休干部待遇2021年的最新规定是:
1、离休后的待遇是基本政治待遇不变,生活待遇稍优。
2、退休后照常发工资,根据参加革命工作的时间不同,每年加发一份,并且工资会较往年增加。2个月个人的标准工资作为生活津贴。享受上述待遇的离退休干部不再给予任何形式的奖金。
3、此外,对老干部退休后的医疗、住房、车辆、生活必需品等相关生活福利的供给也有相应规定。离休干部所需各项经费,由原工作单位列入预算。
4、行政单位在其他行政经费列支;事业单位在事业费项下的离休退休人员费用项目列支;企业单位在营业外支出列支。
离休干部应享受的生活待遇主要包括离休费、生活补贴、住房、用车、医疗保健、护理费等方面。
《***院关于老干部离职休养的暂行规定》指出,干部离休后,原标准工资(含保留工资)照发,***待遇不变。其他各项生活待遇都与所在地区同级在职干部一样对待,并切实给予保证。医疗、住房、用车、生活品供应等方面,应当优先照顾。这是党和国家对离休干部生活待遇的总的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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