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公务员中人民警察录用条件?
一、报考人民警察条件:
第五条 报考人民警察,除必须具备报考国家公务员的基本条件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面条件:
(一)年龄在25岁以下。特殊岗位或少数民族和边远地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商录用主管机关同意可适当放宽,但不得超过30岁;
(二)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裸眼视力在1.0以上。男性身高在1.70米以上,女性身高在1.60米以上(南方部分地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商录用主管机关同意可适当放宽)。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人民警察:
(一)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二)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中规定:
第五条 报考人民警察,除必须具备报考国家公务员的基本条件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面条件:
(一)年龄在25岁以下。特殊岗位或少数民族和边远地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商录用主管机关同意可适当放宽,但不得超过30岁;
(二)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裸眼视力在1.0以上。男性身高在1.70米以上,女性身高在1.60米以上(南方部分地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商录用主管机关同意可适当放宽)。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人民警察:
(一)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二)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三)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四)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五)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或者正在***的;
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以某省为例,各省情况有所不同):(1)志愿从事公安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分配。(2)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谨慎、稳重)。(3)符合招考职位所规定的专业、学历等条件和要求。(4)报考省公安厅、省森林公安局机关的人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为40周岁以下。报考省公安厅、省森林公安局直属单位和市级及以下公安机关、森林公安机关的人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报考法医职位的,年龄为35周岁以下。报考公安特警职位的人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
(5)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6)拥护中国***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7)遵纪守法,品行端正。(8)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裸眼视力均在4。
8以上。法医、物证检验及鉴定、信息通信、网络安全管理、金融财会、外语及少数民族语言翻译、交通安全技术、安全防范技术、排爆、警犬技术等职位,矫正视力均在5。0以上。体检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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