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有些地方的公办教师可以领十三月得工资?有些就没有?
以前我们也曾经有过13个月的工资,但是后来工资方案改革变成了年终的奖励方式,取消了13个月的工资。可能有些地区因为他特殊的原因,或者他自身的工资方案不同会有十三月工资,但是里里外外就这么多钱。只是以不同的方式和形式发放而已。
有的地方教师可以领取第十三个月的工资,有的地方则没有,这要根据地方的财力决定。
我们县已经连续发放4年了。
第十三个月工资也叫年终一次性奖金。
并不是发每个月的全额工资,只是发放前三块工资。
必须等到年度考核结束后,才能发放。凡是年终考核不合格的教师一律不发十三个月工资。
比如受到处分的人处分未期满的,一年上班不满半年的都得不到这块工资。
另外从2017年开始,凡是年度考核优秀的教师,每年奖给1500元现金。
连续三年年度考核优秀的,记二等功一次,第三年奖给3000元现金。
根据统计结果,我镇连续三年考核优秀的有四人。
我从以下几点来谈谈:
一、我们这个地方,多少年来,早已经有了第13个月工资。至少得在十年前吧。
一直以来,我以为这个第13个月的工资,应该是全国统一执行的。但看到好多人都说,他们那个地区没有第13个月工资的说法,那就应该是地方政策了。
说是第13个月的工资,但也不是全部的,好像只有工资表前三项加起来。这个好像和工作年限和职称兑现相挂钩的。我最早拿到第13个月的工资的时候,好像只有1000多块钱。后来,逐年一点点上涨,到2019年年底,我的第13个月的工资,拿到了4000多。
二、这个第13月的工资,在我们当地所有的行政事业单位都会有,不存在只给学校的老师发这一说。
有的老师说,他们当地一直没有听说过第13个月工资。那么,我想,应该是当地没有这个政策。或者是当地的财政收入差,国家下发的文件,没有办法去实施。
全国各地的工资,由于地域区别差别,很多的工资项目不太一样。比如,像我们内蒙还有一个边疆补贴,根据所处地区的地理位置,国家会给予不同的工资补贴政策,而别的地区都没有这样一个补贴。
我们这里地处北方,从每年的10月15日到第二年的4月15日,会有一个半年的取暖季。所以我们在工资里面还有一项取暖补贴。这个取暖补贴,如果是夫妻双方只有一个有正式工作的,那么,通过证明,就可以一个人拿两份儿取暖补贴。一个人大概一年有将近两千块钱。
以前一到年底,我们既可以领13个月的工资,还可以领一份取暖补助,算是年底的一个不小的福利了。这几年,把年底发的取暖补贴,平均分在了一年12个月的工资里。,还是换汤不换药。
总结以上的说法,希望题主可以明白。并不是说,这只是公办老师的待遇,这个第13个月的工资,所有的行政事业单位都会发到。
地区的不同造成了工资待遇的不同,这是谁也无力改变的。但是,特意从头条找的照片,好多都是乡村教师的,看了感觉真的很心酸,希望国家可以特意关注这些最淳朴的乡村教师,尽力去提高他们的待遇!
教师工资地区差异确实很大,这主要是因为教师工资由当地***财政部门发放,标准也由当地***确定。地方财政好的工资自然就高,财政差的工资自然也就低。
教育投入和教师工资水平往往也不是考察一个地方***的主要指标,因此教师工资高低问题自然也不是当地***考虑的主要问题。而很多地区的教师工资还占了财政支出的一大块,***领导感觉这是地方财政的一大负担。自然领导们对教师的工资提高和发放兴趣不大了。
很现实的例子,中央三令五申,多次下发通知说教师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工资的评论水平,可是我们看到很多地区依然没有实现,甚至还有地方出现拖欠工资的问题,可见一斑。
因此我感觉教师这一特殊群体,应该由中央财政统一发放基本工资,考虑地区经济差异,可以由地方发放绩效类工资比较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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