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公务员招考岗位年龄要求放宽至40岁,公务员招考年龄要求有希望打破35岁门槛吗?
这是一个好现象,有“点”就可以上升到“面”,这确实是一个良好的开端和风向标。由此逐渐放宽年龄限制,让年轻人有更多的就职空间。
多年来,按照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相关要求,公务员考录年龄一直严格控制在35周岁以下,年龄审查上严格把关,多一天都不行。很多企业招聘人员也都参照此项规定执行,因此,把太多的年轻人拒之门外,一点机会也没有。而今年部分省市将应届硕士毕业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公考年龄控制在40周岁以下,无疑为这些大龄青年就业提供了更多的机会和渠道。
虽然说有限的公务员招考岗位放宽年龄限制后,给原本就属于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公考又增加了高难度,但从另一个角度说,这样考录的人员质量会更好,素质会更高,考录人员也会因考入的来之不易而更加珍惜公务员这份岗位和工作。
真心希望公考的年龄限制会在各地都能适当放宽,缓解年轻人就业难问题。
部分地区省考年龄放宽至40岁。
河南2023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提到,报考对象应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至2005年1月期间出生),除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职位外,对2023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以后出生)。
四川、重庆、湖北等其他放宽年龄至40岁的省份,也要求考生为非在职的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同时,还有部分地区在个别基层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条件上也放宽了年龄限制。
贵州招录公告提出,报考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干部”职位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或村(社区)主任、副主任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3日及以后出生)。
广西考生报考副处长或者***、四级调研员职位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2月7日以后出生)。
江西提到,报考定向招录乡镇(场、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1月11日以后出生)。
而定向招录乡镇(场、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职位除了放宽年龄限制,还要求报考人员须为本县(市、区)乡镇(场、街道)事业单位(含县直单位派驻乡镇、街道工作的事业编制人员,不含学校、医院)连续在编在岗5年以上(指报考人员从2018年1月11日前至2023年1月10日连续在编在岗),且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的工作人员。
放宽公务员招考年龄要求是好事,40岁以下的人都可以考,以前是35岁以下。但也有不好的一点,这将有更多人加入到考编大军中去,千军万马挤独木桥。谁都知道公务员员是金饭碗,永远不会下岗,工作又轻松,生活有保障。一个位子会有成千上万的人去争,谁争上谁就***。
根据当前的国家公务员招录规定,35岁是普遍的年龄限制,但不同职位和地区可能会有不同的规定。近年来一些地方***确实开始逐步放宽公务员的年龄限制,对于一些缺乏专业人才的职位,可能会适当放宽年龄限制。未来是否会有更多的职位放宽限制,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什么样的年龄干什么样的事儿,这是我们老祖宗早就告诉我们的道理,人的生命是有限的,一个四十岁的人华发已生,精力已衰,如若还奔波在考公的路上,无论对个人还是对国家,都是生命***与物质***的极大浪费与极度悲哀!让多年考不上公务员的人及时止损早日走上就业的道路比在考公的路上虚耗生命要理性科学得多(大学毕业考到35岁显然够长了)。当然,对于高学历特殊人才可以以人才引进等方式解决,并不必须通过此路径招考。
另外,这么多年来的政策都是以35岁为界限,突然放宽至40,也是对这个阶段35岁之内考上的一种冲击和不公(因为以35岁为止本就是一个比较合适的界限)。因此,放宽到40岁或许能改变少数人的命运,但于国于社会于长远于大部分的人而言并非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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