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都人才房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共同居住的子女等,下同)在花都区未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且单位不提供住房。
(二)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自申请之日起前3年,在花都区未转移或出售过住房(经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的特殊情形除外)。
(三)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花都区未享受过区财政发放的安家补贴、住房补贴、房改房、解困房或其他相似形式的住房优惠政策。
(四)申请人全职在花都区用人单位工作,且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且自劳动合同履行之日起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无代缴情况)或足额缴纳个人所得税(持有花都区高层次人才B证的除外)。
包括但不限于:
1. 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
2. 在花都区企业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
3. 在本区无自有住房,或在本区仅有与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共有住房。
具体申请条件可能因政策变化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相关部门获取最新信息。
花都公租房要什么手续?
花都公租房申请以家庭或单身人士为基本申请单位,每个申请家庭原则上以户主为申请人,家庭成员作为共同申请人。申请公租房应向住房保障部门设置的申请点提交以下材料:《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身份证件、工作和收入证明、住房证明。公租房配租面积与申请人家庭人数相对应,即:2人以下(含2人)选择40平方米以下(单间配套或一室一厅)住房,3人以上(含3人)可选择60平方米左右(二室一厅)住房,4人以上(含4人)可选择80平方米以下(三室一厅)住房。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已实行实施配租或在户籍所在地领取租赁补贴的,不得再申请公租房。未领取租赁补贴者可申请公租房,享受廉租住房政策。市住房保障部门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时间和选择的公租房点建立轮候顺序。在住房配租时,按轮候顺序摇号选房,选中者签租赁合同;摇号后拒绝选房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轮候号作废,但可重新申请轮候。申请人只能申请享有一套公租房。因人员变动申请调整面积的,可换租相应规定面积的公租房。
手续:
1、公租房申请书原件(1份。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原件和复印件(1份)。条件:
2、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在新区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线的1、2倍以下。
3、在新区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家庭无住房或者现有住房建筑面积在人均15平方米以下。
广州花都人才公寓申请条件?
广州花都人才公寓的申请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共同居住的子女等)在花都区未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且单位不提供住房12。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自申请之日起前3年,在花都区未转移或出售过住房(经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的特殊情形除外)12。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花都区未享受过区财政发放的安家补贴、住房补贴、房改房、解困房或其他相似形式的住房优惠政策12。
申请人全职在花都区用人单位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自劳动合同履行之日起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无代缴情况)或足额缴纳个人所得税(持有花都区高层次人才B证的除外)12。
申请人本人、配偶及子女在花都区名下无自有产权住房3。
申请时未承租公共租赁住房、人才公寓、直管公房,或者在入住保障性租赁住房30日内退出正在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人才公寓、直管公房,未享受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安居房、房改房等住房优惠政策。享受过安家费、住房补贴、房补等住房补助资金的,可以申请租赁,不再重复享受租金补贴3。
满足上述条件后,申请人可以申请广州花都人才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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