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到企业任职,待遇按照企业发放还是继续享受公务员待遇?
在回答您的这个问题之前,我觉得,你说的企业应该是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您所说的公务员,也应该是具有一定级别的吧?比如正科级、县处级。如果按照这个的前提条件,应该有以下几种情况发生:
第一种情况就是,该公务员到企业挂职。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挂职锻炼。如果是挂职的任职,他的组织关系是要转移到企业的,但其劳动工资关系还是留在机关单位的。这种挂职也有上级组织统一安排的,也有双方协商培养干部的,也有单向选派培养的。
第二种情况就是,调转到企业任职。这种情况就是正式的调入了,其待遇就是要按照企业的标准进行发放了。因为公务员是实行月薪制,而企业往往有许多绩效考核,或者说奖金是企业工资中的大部分,这两种薪酬制度是不一样的,如果正式调入了,就必须改为企业的。这种情况,一般都是保留公务员身份的。如果需要工作需要,也是可以再调回到机关的。但我说了,前提是有一定级别的。
第三种情况就是,公务员到企业任职的中间状态。也就是说,会有人享受着公务员的待遇,却在企业任职的,然后他的基本工资是以公务员为基础的,同时,按照本地区相应企业任职人员的水平确实绩效奖励水平。
为什么会出现第三种情况呢?一个直接的原因就是党政机构和事业单位改革产生的一种新的情况,比如,有的事业单位转为国有企业或有控股企业了,就需要安排相应的人员。另一个直接的原因就是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过程中,打破用人的条条框框,让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就需要在用人有新的突破,就要打破身份的界限来任用人员,这样,也会有第三种情况发生的。
以上,就是我对您提的问题的回答。我也是简单这么理解的,也不一定对。仅供您参考吧!
人被信任,其实,也是被抬爱的过程。感谢您的抬爱!
祝您好运!
这个问题全国有统一的政策和人事制度。但是在全国各地,都没有施行统一的规定,各有各的做法。在原则上来讲,人事关系应该随着自己的工作性质而变化。公务员的工作性质与企业的工作性质是两个不同性质的区别。这叫做“河水不犯井水”。也就是这个道理。
工作关系在哪里,工资在哪里发。如果属于工作调动,你就是企业职工了,和原单位没有任何关系了,身份也不再是公务员,你的工资来源是企业自有资金,效益好了工资可能比公务员好高,效益差了可能发不起工资。如果属于机关派驻企业,或监督,或帮扶,那你还是原单位的人,公务员身份没变,仍然在原单位发工资,工资来源是本级财政拨款。公务员工资是各行各业中保障性最强的。
关于公务员到企业的问题,有两点非常明确:
第一,按照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原则上不允许到企业***、任职,或者从事经营性活动,比如经商、办企业,这是公务员管理的一条“红线”,不能随意触碰,否则将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的,将被开除公职,清理出公务员队伍。
第二,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必须要到企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必须报组织人事部门审批,经批准后方能***,且不得在企业领取报酬。
关于这点,中组部在2013年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任职)问题的意见》有明确的界定:
1、关于***。党政领导干部经批准后在企业***,不得在企业领取薪酬、奖金、津贴等报酬,不得获取股权和其他收益。除此之外,***还有三个不得:一、***原则上不得超过1个;***任期满后必须重新报批,连任不得超过两届;***有年龄限制,原则上不得超过70周岁。
2、关于任职。公务员经批准后除可以在企业***,还可以到企业任职。到企业任职后,必须及时将行政、工资关系转入企业,不再保留公务员身份,不再保留公务员各种待遇。
3、关于报备。党政领导干部到企业兼任职,必须遵守廉洁自律规定,不得利用职权为个人谋利。兼任职期间,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每年年底向组织人事部门或所在单位党委(党组)书面报告兼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是否取酬、职务消费和报销有关工作费用等情况。
结论:公务员原则上不得到企业***,必须要***需向组织人事部门报批,***后不得领取任何报酬,工资待遇仍由原单位按规定核发。
国企领导享受公务员待遇吗?
国企领导虽不是公务员,但大都是从公务员岗位上调任的,一般退休前都会调任到人大、政协等公务员岗位上退休。《公务员》法中规定县处以上职务企事业单位人员可不通过考试调任到公务员岗位上工作。公务员岗位人员也可调任到企事业单位,不受级别限制,但要重新调回公务员岗位县处级以下必须考试,县处级以上不考试。
不同之处。
国企肯定不是公务员。身份,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都不一样。比如取暖费就直接可以看出差别。注意,是差别,不是差距。
相同之处。
1都是具备行政级别的。公务员有行政级别,国企也一样有。在我国,国企最高的行政级别为正省(部)级,当然还有副部级,正厅级等等。
2国企干部和公务员可以相互交流任职,互相转任。比如马国强(原湖北省委副书记,武汉市委书记),杨晋柏(现任北京市***)等等。这种情况是非常普遍的。
财政、工商、地税、国税、海关这类公务员的待遇怎么样?
地税和国税合了,成了新的税务局,依然是垂直管理单位。垂直管理的单位,其工资收入、经费保障是根据全省的经济发展水平来决定的,相对地方来讲,还是比较高的。其人事管理,也是在全省范围内流动,县区税务局的人员[_a***_],大概率会交流到本市其他县区;市级税务局的人员晋升,同样也会大概率交流到其他市级单位或者省级税务部门。因而税务机关无论是工资待遇,还是发展前途,都是比较好的。
财政局是地方党政机关中,仅次于两办、组织部的好单位。虽然工资表上的数据,财政局的工作人员和其他单位的人员都是一样的,但实际上,财政局职工的收入,比其他部门肯定要高。尤其是经济欠发达的中西部地区,许多国家规定可以发放的补助,由于财政困难,可发可不发的,地方都选择不发,或者是挂账,等财政富裕的时候发,但往往就此不了了之。当年,我们有11个“五十”,财政说是挂账,现地十几年过去了,也没见着,也没有追究。但这部分可以计入工资的,财政部门的工作人员,是每月全额发放的,甚至还有一些其他方面的补助、奖金之类的。财政部门比较吃香的几个科室中层干部,比如预算什么的,将来的晋升前途都比较好。而哪些和工程、项目部门相关的科室,都有外快可赚,比如工程决算什么的。
工商和质检、食药检整合,成为了新的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在的放管服改革,五证合一改革等,将市场监管部门的审批权限,变为了“事中事后监督”,等于是先上车,后买票。因而工商部门也没有原来吃香了,并且从垂直管理变为了地方管理。现在的职能,以服务为主。除了行政执法机构,其他也就一般化,和其他党政机关没有什么区别。
海关不熟悉,待遇应该挺好的。当年上大学的时候,给我们教外语的老师,直接找人调去了海关工作,如此看来最起码是和大学老师是一个档次的,甚至还要好。
每个地方的待遇都是不一样的。不能一概而论。总的来说,这四类公务员都是属于财税经济条线的公务员,给外界的印象是待遇比较好,有面子有里子的。
第一,财政和海关在这次机构改革当中基本不涉及,工商现在已经不存在了,工商和质检以及食药组成了市场监管局。国税和地税已经在机构改革中合并了,现在叫做税务局。
第二,财政和市场监管局是一类的,都是属于地方公务员,工资待遇完全参照地方,财政的待遇要高于市场监督。财政由于地位重要,在各种考核当中基本上都是优秀,再加上人数不多,所以所需待遇的总额就少。而市场监管由于几个机构合并后,队伍规模非常庞大,职能更是多得连自己人也搞不清楚,这样的大队伍待遇是不可能好的。因为同样的钱,给其他小机构,人均拿到的就很多,而给市场监管这样的大部门,所需的费用就很多,所以市场监管在各种考核中一般都是排名垫底的,因为不敢让他们靠前啊,不然所需的奖金总额太大了。
第三,税务的待遇已经不复当年了,他们的经费大部分是中央保障的,但保障力度不够,需要向地方要经费,一些地方财力不够的话,税务就比较恼火。他们已经多年没有涨过各种津补贴了,合并之后基本上执行的是原来国地税哪边待遇标准低就执行哪边,只要原来国地税一方没有发的钱合并之后一律停发,所以现在他们的待遇下降得很厉害,大家都在想办法调离税务部门。
海关也是属于比较苦逼的,在八项出来以前,他们的日子是最滋润的,现在已经是王小二过年一年不如一年了。由于海关比较封闭而且实行半军事化管理,大多数人对海关还停留在以前的印象,现在他们的待遇已经远远比不上他们的辛苦程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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