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入电力公司三产公司,笔面全过,最后体检,医院告知用人单位我有乙肝,并说有很大传染性,医院是否违规?
参照公务员体检是不应该查的,只要肝功能正常,日常项目正常,体检就可以过。违规查抗原并以此为理由不录用,是用人单位违规,医院只是按单位要求查。
社会一直带这种有色眼镜对待乙肝携带者,终归会造成大的社会矛盾,逼迫着只能去干个体!
乙肝通过抗病毒治疗很快就能成为没有传染性的携带者,坚持下去也可能痊愈。现有劳动法已经规定不得因乙肝而歧视劳动者,这种招聘和体检已经违规。而且招工体检中本身不应该有乙肝***检测这一项。
供电公司下属企业很多都是家族企业,要进入其中并不容易,在国企改革过程中,国网供电公司的制度和业绩改革最为成功,但是其体制改革最为落后,在很多地方,供电公司已经成为几个家族的世代饭碗,成为排外、保守、既得利益者的代名词。
以前刚上大学宿舍有个家伙就有乙肝,但是我们都不知道,他自己也没说过,后来学校组织体检,查出他有乙肝,就让他休学了,我们几个跟他一个宿舍的慌的一比,纠结了好久几个人一起又去做了一遍体检,确认没事才放下心来
要是国家能给这一部分人一定的福利(比如吃药免费,提供一部分轻体力的就业机会,每个月能有点低保),那么这个世界将会是多么的美好!本来就生病(谁愿意生病),要用钱,找不到合适的工作,做不了重体力,轻点的又受歧视,哎,还要不要人活了!难道这部分人就该死吗!要知道,他们之中不乏佼佼者和人之龙凤,也是父母所生,也上有老下有小,希望国家重视,不然怨气太多就会滋生戾气!
这项检查,现在说属于隐私,单位不能知道。可是反过来想想,如果一个正常人不知道这种情况,在互相接触中,完全不设防,是不是也有风险呢?患者的隐私收到保护了,第三者的知情权收到伤害。虽然说乙肝主要通过血液传染,但是如果有伤口的时候接触了***,也会传染的。这毕竟是个传染病。倒不如告诉大家,在工作中适当防护,我个人认为比较好。
体检只能本人报吗?
现在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的体检都比较严格了,尤其是验血验尿等,项目都有监考老师跟随考生体检的,还有各种身份,证件,材料验证,基本无法代检了,只能自己本人参加。现在越来越严格了,这个是无法让别人代替的,这也是对自己对别人负责。
公务员代为他人草拟法律文书是否可以获得报酬?
公务员在有一定的法律知识的情况下,受他人委托,代为他人草拟法律文书是一个现实的问题。
小崔认为,如果公务员不是公安、检察院、人民法院、司法局、监委的工作人员,就不存在与职务相关的情况,如果公务员未在工作时间内完成法律文书草拟工作,就属于公务员个人创作。应当可以获得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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