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公安系统体检项目及标准?
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标准
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是根据二0一0年十一月人社部印发〔2010〕82号文件,人力***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制定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以下简称《特殊标准》)。《特殊标准》未作规定的职位或项目,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仍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原人事部和公安部下发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司法部下发的《司法行政机关录用监狱劳教人民警察体检项[1]目和标准》即行废止。[1]
中文名
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
效力
已废止,不再有效
分类
外科,皮肤科,内科,耳鼻喉科,眼科,口腔科
最新人民警察公务员体检标准试行?
2.色盲,不合格。
3.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或者外观存在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不合格 。
4.文身,不合格。
5.肢体功能障碍,不合格。
6.单侧耳语听力低于5米,不合格。
7.嗅觉迟钝,不合格。
最新人民警务公务员体检标准试行。人民警务,公务员需具备良好的身体健康。这样对人民警务,公务员以及全体国民是一个健康的保证。如果人民警务,公务员身体欠佳。在执行警务活动的时候,会受到影响!很难执行正常的警务活动。因此,警务人员必须健康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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