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宪法是否规定艾滋不能录用为公务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十四条“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第十七条“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公务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第十八条报考者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的职位。
第六十八条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第三十五条对违反录用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考察和体检资格,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等处理。其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五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
我想问一下hiv可以被公务员录用吗?我在网上查的体检细则里面都不合格,您说修改了,我又没查到?
新规定做出的最大修改在于,允许艾滋病毒携带者报考国家公务员,同时,新标准还对肝炎、心脏病、视力标准等一系列公众关心的标准做出17处修改。艾滋病毒携带者允许报考国家公务员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第二稿中,对一稿最大的修改之一便是取消了“艾滋***携带者不合格”的限制规定。[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kozaarkadas.com/post/2274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