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桐城教师年终奖发放以工资额度X3来发放的?作为老师,你的年终奖是多少?
看了只会让人羡慕,虽然近年来教师工资有提高,但增速太慢,现在物价太高。每月打卡三千元,这么点钱怎么去养家,只能糊口了!去年,中央出台了不少教师工资相关文件,但真正落实了怎样了呢?安徽去年六安5.27***,安徽有些地方补发了一次性奖励工资,但补发的真少。现在安徽桐城,太湖,望江,岳西等地区又开始陆续发放2018年一次性奖励工资,我们又只有羡慕的份!!!
根据《桐城市2017年度综合目标绩效考核办法》,桐城市教师一次性年终奖发放与2017年度考核结果挂钩。考核结果为“优秀”、“良好”、“合格”的单位分别按3个月、2.75个月、2.5个月工资标准发放,“末位”单位领导班子、职工分别按2个月、2.25个月发放。
看了这个奖励依据和标准,小徐瞬间想到一句诗,真可谓“月儿弯弯照***,几家欢喜几家愁”。本来给老师们发放年终奖是另老师开心愉悦的大好事,但小徐老师为什么要这样说呢?且听小徐老师来分析一下:
一、从《桐城市2017年度综合目标绩效考核办法》的依据和标准来看,决定一次性年终奖的有两个条件:一是老师们目前所拿的工资,二是年终考核结果。从这两个条件来看,无论按哪个条件标准来发放,都会造成一次性年终奖的因人而异,而且差距巨大。
1、首先该考核办法以教师的工资额度倍数计算。而老师们的工资又和职称挂钩,初级职称和中级职称相差300多元,中级职称和高级职称相差1000元左右。而年终奖以老师本人工资*3或者*2.5的标准来核算的话,无形中更拉大了年终奖数额的巨大差距。
按我们本地的工资标准来算,初级职称每月3000-3500元,一级职称4000-4500元左右,高级职称5000-5800元左右,如果再按*3的标准来核算的话,那么差距就从9000拉到17400元,整整相差了近一半。相信少量高级职称的老师拿到年终奖后一定很高兴,而绝大多数初级和中级职称的老师,则高兴不起来。
因为众所周知,目前学校中拥有高级职称的老师无论是在工作强度,还是教学成绩上都并不比其他老师优秀,工资因职称关系差距巨大已经饱受诟病,如果一次性年终奖再因此差距巨大,相信绝大多数老师的心情并不舒服。
2、一次性年终奖发放与年终考核挂钩,年终考核优秀的老师,年终奖=月工资额*3;年终考核良好的老师,年终奖=月工资额*2.75;年终考核合格的老师,年终奖=月工资额*2.5;考核末位的领导班子及教职工按月工资*2或2.25的标准发放。部分原文如下图所示:
在教师队伍的人都知道,每年年终考核优秀名额很少,大多按1:10的标准发放,一个拥有40名教师的学校,年终考核优秀不过四五人,以前优秀不与工资或资金挂钩,仅与职称挂钩,还争得你死我活,而如今再与年终奖挂钩,估计会造成学校内部人员更大的竞争,勾心斗角,上媚下陷、托后门走关系,暗箱操作的几率就会更高。
但却是小徐老师最不愿意看到的,同样也不应该在学校这个职业中出现的。因为作教育的讲究“十年树木,百年树人”,是无法通过短期量化评价谁优谁劣的。再加上近年来,为了给中小学生“减负”,国家三令五申不允许教师的绩效及年终考核与学生成绩挂钩,就造成年终或绩效考核的更多不确定因素,考核办法很难服众,这样一来,就有可能造成教师内部更多的矛盾。
二、近年来,教育上的改革一直以绩效考核的方式尽力打破“铁饭碗”“大锅饭”,提倡教师们能者多得,多劳多得,桐城市2017年年终奖的发放办法同样也是为了提高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但是真正能提高老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创新性,最紧要的是完善教师工作的绩效及年终考核细则与办法,让广大教师在同一标准下***凭实力参与,公平公正,这样才能真正实现教育工作者的能者上,庸者下,实现良性竞争,那时候也才能真正赢来教育上的活力。
三、小徐老师本地的教师一次性年终奖发放,从今年也和年终考核挂钩,年终考核优秀的以9900的标准发放,良好和合格的教师以9000的标准发放,而不合格者以8100的标准发放。如下图所示:
虽然我们本地的年终奖也和年终考核挂钩,也体现了不同教师间的差距,但并没有跟教师的工资挂钩,这样的话,差距相差并不是很大,大家还更容易接受一些。
不过相差其它地区某些教师没有年终奖的老师来说,无论有年终奖地方以什么依据和标准发放,都是另人羡慕的事情。
不知各位同僚所在地的年终奖是以什么依据和标准发放的,大家又持什么意见呢?欢迎大家补充交流。
桐城市的文件也刚前几天看到了,而且我省有的地方更多,好像合肥有的区人均有六万多,除了羡慕还能怎样?
所谓的一次性奖励工资,其实是国家开口的一项福利性政策,因为文件没向社会公开,只能凭理解说事,从目前执行的情况看,政策应该是15年开始,各地方***可以根据当地财政情况对本地区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发放的一笔***。
感觉自己还算比上不足比下有余,虽然比不上像合肥等我省发达的地方,从15年的开始到现在一共发了十五万以上,但比起许多省份没执行这个政策的要好,15-17年三年的也发了3万,只是18年的不知在哪里。
个人一直感觉所谓的一次性奖励工资不是一项好政策,因为它拉大了同一工作种类的人员收入差距,造成了新的不公平。
由于目前执行的省份不多,这对于大多数省份的教师而言公平何在?在此没说公务员,对于一次性奖励,各在公务员一直都有发放,只是不是这个名目,公务员一直是以什么招商奖、文明创建奖等这类名目发放的。即使是执行的省份,有的县区发放了,有的县区由于经济落后没有发放;还有的县区公务员发放了,教师和其他事业单位人员没发放;即使是都发放的,县区之间相差巨大。同时一次性奖励***用的是不论工作好坏,平均发放的原则。这一切的情况让人看到,所谓一次性奖励除了造成人心里不平,能取到什么积极作用?
今天是除夕,没发年终奖的老师们,放平心态,可不要受此影响自己过年的心情。祝所有朋友新年快乐,猪年吉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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