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收取病人家属红包属于什么行为?该不该揭发?
以韩一声对于我国医疗相关法律法规的了解,根据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2009修正)》中的相关规定,医生收取病人家属红包属于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这样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同时《执业医师法》中的相关规定也明确:这种违法行为由县级以上人民***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还会吊销医师的执业证书;如果构成犯罪还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作为守法的中国公民,有权利揭发一切违法行为。患者及其家属有权利也有义务与医院和医生进行互相监督,对于医院和医生的违法行为,患者及其家属完全可以揭发也应该揭发,这样才能肃清医生队伍里的少数害群之马,树立风清气正的医疗风尚。为广大老百姓的健康和我国医疗卫生事业创造和谐、正气的医疗环境。
若是你心甘情愿,认为医生对患者精心治疗,服务态度热情,令人感动,而致谢,那另当别论。若医生,张口索取或以暗示方式索要,患者家属未办,即以冷漠待之者,应予举报,不能让他忌无肆惮。
这些年妻子患乳腺癌先后去过省内外多家三甲医院,红包礼品也真的给了不少,最初是听人说手术要给主刀医生和***师红包,于是给了,后来知道有这潜规则不用人说也就给了,还有就是礼品,也就是当地土特产,主要是每次复查时的医生。
说实在的刚开始抵触不情愿,后来随着和医生接触的增多,对医生也有了更多认识。医生确实很辛苦,起早贪黑,经常加班,工作压力大,有时有很同情理解医生,对他们收红包又恨不起来了。
关于红包我是这么看的,首先医生收红包的行为不可取,因为如此可能影响医生的医疗行为,导致对患者不能够一视同仁、厚此薄彼。二是现在完全杜绝红包似乎还做不到,既然堵不住那么能否梳,医生收红包以500-1000为限,
大多数患者承受的起,超了就是受贿,就以受贿论处。三是医生绝对不能索要红包,索要无论多少都是索贿,都要制裁。患者家属为了表达心意包个红包给医生,也是人之常情,只是如今变味了,成了享受更多更好医疗***的手段,成了一些医生发财致富的路径,以至严重影响医患关系。
医生拿了工资,履行责任和义务;病人看病交了钱给医院,获得医疗服务的权利,"买卖”两清了,互不相欠。由于手术后果的不确定性是客观存在的,患方希望成功率较高,于是打起人情牌,想到了讨好医生一一送礼。送礼就是送"红包",其实质是贿赂医生,要知道,"送红包"现象是患方主动引起的。如果手术成功,患方会认为是"红包"起了作用。其实无论从概率的角度还是医师道德的角度讲,手术成功都是很正常的。送红包其实是给医生施加压力,聪明的医生对疑难手术是绝不会收红包的,只有在把握较大时才会顺水推舟,这是一般人的心理。中国人崇尚"有饯能使鬼推磨","送红包"不径而走,大家都信其有,不願信其无,久而久之就形成了潜规则,剌激了某些不良医生的贪欲,败坏了社会风气损害了医生的整体形象。
我认为大多数医生是有职业操守的,会认真对待每一个病例,非常重视名声和口碑从而追求手术的成功率。我的亲身经历证明了这一点。1996年6月我在江西省中医院做肛瘘手术,2010年11月仕南昌大学二附院做抽大隐静脉手术,都没有送红包,手术都成功了。我认为这才是正常的,那种认为做手术非得送红包的说法是不实的。本题主所说的送了红包又耍去揭发医生,更是人品有问题了。医生主动索耍是不对的,但患方主动送事后又揭发,这属于过河拆桥枉为人。这种情况比较少,只有送了"红包”手术又不理想的才会这样,这叫自讨苦吃。不论是过河拆桥还是自讨苦吃,都是不良心态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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