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乡镇上班编制在县有车补吗?
这两年,中央一直在强调要求各级加大对基层特别是乡镇机关工作人员的倾斜力度,提高乡镇补贴并根据实际适当给予乡镇工作人员车补,确保乡镇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不低于甚至高于县直机关。这是乡镇事业单位发放车补的大背景,但是此前一直处于只闻楼梯声的状态。去年底,随着山东、河南、河北等地乡镇事业编车补政策的陆续出台,标志着该项政策正式落地实施,预料接下来很快会在全国全面普及,不久的将来乡镇事业编将正式迎来车补时代。
换言之,给乡镇事业编发车补是大势所趋。这是乡镇事业编的利好。不过从已经实施的地方来看,并不是所有乡镇事业编都可以享受车补待遇。给乡镇事业编发车补,适用的范围只是针对在乡镇机关工作、隶属于乡镇的事业编制人员。这意味着在乡镇至少有两类人事业编制人员不能享受车补待遇:
第一是乡镇教师,包括医护人员因为不属于乡镇机关事业单位范畴,目前文件明确是不能享受车补待遇的;
第二类是县直事业编制人员,包括县直事业单位在乡镇工作的在编人员,按照规定也不能享受车补待遇,目前只能按照县直事业机关通用的实报实销方式解决公车出行问题。
总的来说,目前乡镇事业编只有编制在乡镇、岗位在乡镇机关的在编人员在车补发放范围内,除此之外,其他不论是县直还是市直亦或是省直事业单位人员按照规定都不能享受车补待遇。
发不发车补主要看编制,目前大部分地区执行行政和参公事业编制有车补,事业单位没有车补,不过已经有个别地区(如山东)乡镇事业单位人员开始发放车补了。
1、车补发放范围
目前大部分地区车补只是针对公务员和参公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发放的,所以不管你在哪里上班,主要看你的编制是什么性质。如果是行政编制或参公事业单位编制,那么就有车补,如果是事业编制,那么就没有车补。
2、事业单位应该发放车补吗?
首先车补的定义是中国***为公务员发放的现金补贴,用于补贴公务员在办公过程中所花费的市城区内交通成本,同样道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也会发生办公城区内交通费,按照同等条件事业单位也应该发放车补。
3、个别地区事业单位车补政策
以前事业单位人员是没有车补的,不过现在已经有个别地区事业单位也开始发放车补了,比如山东省的乡镇级别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已经执行车补政策,标准参照公务员标准。
所以看你的人员编制,如果是行政或参公就会有车补,另外看你所在地区,如果是事业单位也发放车补的地区,那么即使是事业单位也有车补。
有没有车补看的是编制,不是上班的地方吧。我们城区是公务员和参公有车补,事业编没有。理论上是因为事业单位保留了公务用车,外出办公可申请使用公务车,机关单位和参公单位有固定车补,一般不能再使用公务车……
但是吧,这仅仅是理论上的,混编混岗现在在基层不要太普遍了,就比如我自己,是参公编制,在事业单位工作……和事业编同事干着同样的活,偏偏就是比他们多几百块钱的车补,说他们外出可以用公车的,一个月有一次外出?这个用车待遇能跟每个月固定几百块的补贴相比?更何况,公车大多时候还是领导用得多……小喽喽用得机会都很少。
不过在乡镇工作好像有乡镇工作补贴,不懂这个是不是也按编制区分,还是按实际工作地点区分,不过这几年我们单位安排到村里驻村扶贫的同事是有额外补贴的,好像一天一百块……我也想去驻村,这才是真正的钱多事少,工资翻倍了啊,羡慕……就是离家有点远
编制在县直,个人在乡镇上班,能不能领公车补贴,要看本人在县直使用的编制和身份。或者换句话说,领不领公车补贴,和人在乡镇没有关系,只与本身所在的单位、岗位和个人身份有关系。在县直原单位,如果本身是使用行政编制的公务员,当然就是有资格发放公车补贴,甚至是使用工勤编制的工人身份人员也一样,每月有500元。如果在县直原单位,个人身份是事业人员,即使乡镇事业人员可以领车补,也与本人没有关系的。
单位、编制在县直,在乡镇工作,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借调,工资待遇、考核什么的,都在原单位,和乡镇的待遇没有关系;另一种是派出机构,比如市场监管所、司法所、派出所、自然***所等。派出机构与派出源单位性质是一样的,是原单位的内设机构的一种,只不过是工作地点和岗位、职责重点有变化。派出机关是公务员单位,那么派出在乡镇的机构,也是公务员岗位,人员身份也是公务员。
上述提到的四个机构,都属于这种情况。只不过有的单位在改革过程中,因为编制问题、个人身份问题、个人资格问题等,有的是机构是事业单位,没有彻底改革过来。好点的原来已经参公,继续保留了参公性质。差一点的,直接就是事业单位,个人身份因种种原因,既没有转为公务员,甚至也没有转为参公人员,依然保留了事业身份。这种派出机构,如果身份合适,就可以使用行政编制,登记为公务员,并领取公车补贴。如果身份不合适,同样不能领取公车补贴,甚至是乡镇事业人员可以领的公车补贴,他们也不能领,因为工作虽然在乡镇,但岗位、编制都是在县直,不符合“乡镇机关管理事业单位”的性质要求,是另一种“混编混岗”。
公车补贴等法定补贴,基本上都是要求“在编在岗”,上级核发机关,也是按符合条件的单位的《三定方案》正式核定的编制计算的,单位是行政就按行政编制计算,不计入“机关事业编制”;单位是乡镇管理事业单位,就管事业编制计算。因而编制不在补贴单位,或者在补贴单位没有能使用编制,是不会被计入补贴发放范围的,顶多是当地财政为了息事宁人,参照标准个别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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