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属于什么编制?
后来转业回来,应聘到区消防队里当消防员,是合同编制。
其实他这种算是初级消防员,跟普通的白领享受的待遇差不多,工资一般吧,福利就那样。合同到期之后,选择续签或者不续签,基本就是这样。
高级消防员、管理层就不一样了,听他说的,***待遇不错,好像可以进事业编。
我觉得,消防员还是应该都给个事业编,待遇相对好一些。毕竟这是个很危险的工作,表弟的同事,在一次救火的过程中,不幸牺牲了,得到的补偿也挺有限的。
消防员,虽然不产出什么社会价值,但是却能保卫我们财产的安全,真的挺不容易的。
如果一直是没有保障的合同工,那么肯定不会尽心尽力了,要不就是生活没有别的出路,只能做这个。
人生苦啊,对消防员好一点。
消防部队曾经是武警部队的一部分,隶属于中央***。而随着武警部队的改革,现已经脱离现役体制,转为综合性消防应援部队,隶属于中央应急管理部。也就是说其编制由现役编制转为行政编制了。
编制改革后有什么变化?
1、最大的变化就是身份的转变,由原来现役编制变成行政、事业和企业编制,也就是说不是军人的身份了,所以军人的现役体系和***待遇也就没有了。
2、工作方式由服役变为工作,以前消防部队是按照《兵役法》、《现役军官法》条例执行的,并不是普通意义的工作,日常工作按军事法规监办而不是民法,带有一定义务性和强制性。改革后变成地方普通单位,也就像美国消防人员一样逐渐“职业化”,消防人员日常的约束和训练强度也不会跟部队一样了。
3、人员补充和退出方式不同,以前人员补充按部队统一征兵或考军校的军官调配。改革后,按《公务员法》和《事业单位管理办法》进行招录,企业则直接社会招聘。部队退出以前叫“退役”,享受国家的退役安置***待遇,如转业费、复员费、工作分配、考公优惠等等,改革后只是单位离职其他就没有了。
消防员是高危职业,是英雄。战斗体系的构建和稳定,光靠物质激励是不够的,如果没有配套荣誉体系、信念价值等,怎么让消防员做到为了保护人民和国家的生命财产“舍生忘死”。以前还有军人身份认同感及价值观,改革后新的信念价值体系急需构建起来,
消防员的编制经历了数次变革:
1955年我国的消防队伍正式成立,当时消防队伍隶属于公安部下辖的消防局,消防员人民警察编制;
1982年消防队伍从公安划归给武警部队,属于武警的一个警种,消防员的编制属于武警现役。
2019年10月9日消防队伍迎来史上最大变革,消防官兵集体退出武警现役序列,成建制划归应急管理部管理。不过消防队伍依然在救火等救援队伍中充当着“国家队”的角色。
消防官兵集体退出现役划归应急管理部管理后,消防队伍里就有三种编制:
第一种:行政编制;
使用行政编制的主要是在消防改制前消防部队的队长、副队长在使用。他们中的一些人可能选择继续留队充当指挥员的角色,而工作满12年但选择离队的可以由***安排工作,或者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后选择再就业或者自主创业。
留下来的“队长”、“副队长”使用行政编制,值得注意的是行政编制不一定是公务员,但公务员一定有行政编制,所以他们中部分人可能已经转为公务员,但另一部分只占行政编制。
第二种:事业编制;
这里所说的“事业编制”还与传统上学校、医院的事业编制有所区别,消防队伍的事业编制指的是单列消防员专项编制,编制不具体到个人。
中国消防原属于武警总队的一支消防救护队伍。根据军队改革,于19年退出军队的行例,退出后归国家应急部管理领导。不在属军队编制,消防员属于合同制,担负国家地方消防救火,救灾任务。
关于消防属于什么编制,应该从两个时段来解读,在2018年以前,消防属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序列,其人员均为现役军人,属国家武装力量编制。在2018年以后,根据党和国家机关机构改革和军队改革,武警消防部队和武警森林部队集体退出现役,不再列武警部队序列,成建制移交新组建的国家应急管理部,由现役编制转为行政编制。其干部均为国家公务员。而消防员则是合同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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