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公务员考试父母一方是少数民族可以加分吗?
1、广西公务员考试笔试加分条件为:对少数民族报考人员给予照顾加分,分值为3分,计入笔试总成绩。
2、父母一方为少民族而考生为汉族则不能加分,这跟考生当年办理户籍时是选择跟随父亲或母亲的民族成分有关。3、所以,只是父母一方为少民族,而考生为汉族,则不能享受优惠政策。民国时期是如何选拔公务员的?
作者、民国史学者、专栏作家王凯
今天大学生就业难已成为一个社会问题,在这种就业背景下,参加公务员考试成了众多毕业生的首选,但竞争激烈,成千上百的人竞争一个职位的现象比比皆是。其实,公务员考试在民国年间就已有之,不过那时叫文官遴选考试而已。
众所周知,民国分为北洋***统治时期和国民政府统治时期两大阶段,两者的执政理念不同,选拨文官的方式也略有不同,下面分别介绍一下。
一 、北洋***时期
北洋时期的文官考试分为高等和普通两种,每三年举办一次,主持者分别是文官高等考试典试委员会和文官普通考试典试委员会。这两个机构都是临时性的,考试结束就裁撤,其负责人由中央***任命。
高等文官报考者必须年满25岁,有高等学校学历或者普通文官考试通过者;普通文官报考者需要有技术学校以上文凭,年满20岁。考试项目与今天的公务员考试差不多,分笔试和口试(面试),只不过笔试的科目比较多,有国文和各专业课程。考试录取后经过一段时间的培训学习,录取者即可分配至各机关服务,高等文官可以担任科长、县长;普通文官担任普通科员。
二、国民***时期
国民***考试院长戴季陶
与北洋时期相比,国民***时期的文官考试更加严格。国民***专门设立考试院,考试院长是***元老戴季陶,考试院下设考选委员会和铨叙部,考选委员会负责考试,铨叙部负责人员录用、任命等,其职责与今天的组织部、人力***和社会保障部有些接近。
国民***考试院
在1930年1月6日,南京国民***考试院正式成立,孙中山的秘书戴季陶任首任院长,考试院主要负责三种类型考试:1、“任命人员考试”,类同于公务员考试。2、职业证书考试,如律师、医师等。3、“公职候选人”考试,对象是通过选举产生的官员,但这种考试基本属于走过场。
在当时,大学生最想找的工作就是公务员了,那么想当公务员就必须参加考试,于是在1931年,南京***在民众呼声中筹备了第一届高等考试,就像现在的公务员考试一样,在考试前要先有一个资格审核,在当时,只有持国立或者教育部承认的国内外大学和独立学院或者专科学校毕业证书的人,和曾任委任官或者与之相当职务3年以上的人才有考试资格。
在资格审查通过后,就可以参加考试了,考试分三次:第一次为国文、党义、历史、地理等基础科目,这在当时被称为“甄录试”,“甄录试”通过后,可以参加第二试“正试”,如果没通过“甄录试”则不能参加“正试”,“正试”通过后可以参加第三试“面试”,如果“正试”没通过则不能参加“面试”,但是如果参加下届考试的话,可以免考“甄录试”,“面试”如果未通过则可以下届免考“甄录试”和“正试”,但只能免考一届。据报道,在第一届考试中,有2200人报名参加,但最终只有100人录取,而考试的时间也长达一星期,并且在第一届中有几名录取者因为岗位无空缺,苦等四年才被安排岗位正式上班。
话说考上公务员,就算一步登天了么?也不是,在南京***时期,公务员的选定方式有多种,考试也只是被任命为最低级别的公务员。公务员选定中最牛的是“特任”,都是最高层领导内部协调,而能够“特任”的,都是有权有势的政客或者军阀,如***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蒋介石、军政部部长冯玉祥等。“特任”之后是“选任”,通过国民大会选举产生,如行政院院长宋子文、财政部部长孔祥熙等。第三类是“简任”,由各个机关长官任命,包括机关的副职,如教育部次长,副委员长等。第四任是“荐任”,由省部级长官提名,国民***任命,如各个机关的科长之类的。最后一级是“委任”,由机关直接任命,如机关的科员、县级的科长等,而最后一级,基本都是由通过公务员考试的人来担任,只有少数优秀的,才能担任“荐任”等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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