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直接招聘进去有编制吗?
有编制。
环保局是事业单位。环保局是***的职能部门,里面的工作人员既有公务员也有事业编制的。而且每一级的***都有对应的环保部门,根据部门级别或者地方不一样,编制也可能不一样。省部级环保部可以是行政机关,而县一级大多数是事业单位。
有编制的可能性不大,公务员,事业编必须经过考试才能进,招聘多无编制。
行政单位:主要是指一些国家的权利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等单位,比如各级人民***,国家的执法机构(公检法)都属于行政单位,工作人员都属于公务员,具有公务员编制。
事业单位:主要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的目的,由国家机关设立的从事于教育、科研、文化、卫生、体育、新闻出版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比如大学、公立医院等,里面既有公务员编制,也有事业编制。
环保局直接招聘进入一般没有编制。环保局是行政单位,人员是公务员编制,其所属的单位一般是事业单位,不管是哪种情况,都不能由环保局招聘的,应该由人事主管部门进行,且实行公开招聘的方式。如果是环保局自己招聘,一般是合同制或者派遣制人员。
县级部门改革以后,多出来的人员怎么分流?
市级,县级部门机构改革,多出来的人员一般会逐步消化或者分流到其他单位,例如:工商局、药监局,食监局、质检局、质监局,安监局,环保局,农监局,计生局,卫生局,食安办等,单位都进行了整合,新组建了市场监督管理局,总而言之有的是办法,放心有的是地方分流,待遇同等,企业就不可能了,只能下岗或买断工龄另某生路
近两年,随着中央和国家机关机构改革的全面完成。省市(区)县的机构改革工作正如火如荼地展开。
为确保机构改革工作的顺利开展,依据省市批准的实施方案,对机构改革部门中出现的人员进行分流和整合。
一是对兼并的机构人员,依据编制需要,选备政治上坚定,德才兼备,业务精通的干部职工。
二是对新成立的机构,原則上从对口的部门选调,不足部份从兼并机构的分流人员中好中选优。
三是针对机构改革中分流的人员,鼓励其停薪留职,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对达到或接近退休的人员,允许提前退休。
各地的情况不同,结合实际情况。总之,改革就要有人做出奉献和牺牲。因此,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份上做好县级机构改革工作。
县级部门机构改革后,超编单位的人员会被分流或者逐步消化,不可能直接下岗。
县级部门机构改革,很多单位编制都进行了精简,尤其是有些单位被直接撤销,有的单位职能被划转,有的单位被合并。随着单位的合并整合以及编制的精简,有些单位自然就存在超编制的情况,但是这些超编人员都是正式在编人员,肯定不可能直接下岗或清退,大部分只能是逐步消化或者被分流到不超编的单位。
比如,工商局、食药监局、质检局、食安办等单位都进行了整合,新组建了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属于县***工作部门,领导职数和编制数也不会比其他单位多出多少,相当于三四个单位的领导和人员都并入到了一个单位,这样肯定就造成了领导职数的超配和人员的超编制情况。但是,对于超配的领导干部和超编制人员只能是逐步消化,被分流到其他单位的情况也比较少。对领导干部来说,只能是等待离岗退休或者转任到其他单位,对一般人员来说,只能是等待退休或者调入其他单位,但是肯定不会下岗的,毕竟都是正式在编人员。
其实,机构改革更多的是单位职能的改革和变化,对一些相近的职能进行整合,对一些过时的职能予以取消,撤销合并一些单位或者根据形势重新组建一些单位,而对于在编人员来说,只不过是换了个单位或者履行新的职能。对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来说,有可能存在地位下降的情况,但对普通干部来说,其实也感觉不到多大变化。
总之,县级部门机构改革,多出来的人员一般会逐步消化或者分流到其他单位,不过各地各单位情况不同,还需要具体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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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轮机构改革,按照当前各地的方案,省市两级机构要精简20%左右,县一级要精简10%。不少部门都将面临撤并整合,随着单位的撤并,其人员结构也会发生较大变动,或分流,或调整,或终止合同,不一而同。具体怎么分流,要看人员的性质。
1、如果是在编人员,无论是公务员还是事业编,不用担心下岗的问题,无非就是调整分流罢了。单位撤销的,人员随职能转移;单位合并的,根据职能定岗定编,超职数的,直接改非拉长板凳安置,或者调整到其它单位安置。公务员事业单位干部如果工龄满30年、离退休不到5年的,允许提前退休;工勤人员相应再减5-8年提前退休。在事业单位,也鼓励人流人员停薪留职,自主创业。总之无论怎么调整分流,在编人员下岗不太可能。国家机构改革都有明确的规定,改革中要保持干部队伍的稳定性,不能简单地取消机构或编制将人员推向市场。
2、如果是非编人员,在岗位没有需要的情况下,单位或会与其提前结束劳动合同,给与一定的经济补偿,提前结束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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