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经济发达,公务员收入多少?为什么好多人不愿意进体制内?
其实不是不愿意进体制内,这要看你自己的追求。好多公务员收入都很低的,而且岗位都是基层,干的活也都是最多。如果你想要更好的发展更高的收入,你得有聪明的头脑,去拓展人脉关系,爬上一层很复杂的,更何况你那点收入都不够打点。如果你想稳定的,没那么多追求,体制内也还行,看你愿不愿意熬啦。
经济发达地区职业和岗位多元化,容易找到工作,工资待遇也高,选择面更宽更广更容易出人头地。在这些地区,只要努力就会有机会,因而大家不会一心只想进体制图所谓的稳定。反观欠发达地区,受制于经济,优质的岗位本不多,面对大量的竞争僧多粥少,出于保险考虑,很多人便会选择考公务员进体制端所谓的铁饭碗,而不会贸然去市场搏。这是普遍规律。广东如此,浙江、江苏、上海、北京等一线地区亦不例外。
小公老家是浙江。有个亲戚开模具厂,早早完成了原始积累,他的心愿就是希望儿子考个事业单位或公务员安安稳稳过日子。可他儿子不这么想,觉得老爸太死板限定他,一心想和父辈一样创业,到大公司上班做高管,而不是每天朝九晚五一辈子早早看到了头。和他类似想法的,在他们身边比比皆是。可以这么说,年轻人几乎很少有安于现状的,都想去闯闯,而不是像他们父辈希冀的那样考体制单位。浙江如此,我相信广东也不例外。
至于广东公务员的收入,和他的经济一样绝对是全国一线水平。其中以深广佛为最,普通公务员的年收入全包一般都在30万上下,而且只是科级以下的水平,处级以上保底在35万+;其次是东莞、珠海等地,一般在25万上下;最差的粤西北地区,全包一年保底也有20万。论收入,广东的公务员至少是中西部地区的一倍以上(部分经济较好的副省级城市除外),广东在全国说第二,恐怕没有哪个省市敢说绝对的第一。可参照当地的房价,说实话这点收入也不算什么。从另外一个角度理解,广东公务员是收入高,幸福指数未必有中西部地区那么高。
你是愿意选广东的高收入公务员,还是愿意在中西部地区拿相对较低收入的公务员?
经济是基础,不愿意进体制,说明收入没达到社会中等偏上水平。
早几年就听说在广东福建经济发达地区家长教育小孩时会说:不好好学习将来只能去做公务员[捂脸][捂脸][捂脸]。
虽然这句话听上去有点不可思议,但在经济发达地区公务员的收入的确对本地人吸引力不大。
个人感觉这是一种良性的发展现状,也希望未来会成为大多数地区的发展趋势,也符合共同富裕的方向。
公务员福利待遇怎么样,什么是公务员?
什么是公务员,公务员的待遇怎么?
百度上可以查到什么是公务员,不过太过抽象。公务员其实原本指的就是***组成部门的公务人员,承担***行政职能的公务人员。***组成部门,指的就是各级***的一级局办委,比如财政局、人社局、教育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住建局等这些真正的实权派部门,不包括下属或者直属的事业单位。因为我国是党政管理体系,因而党委系统的机关,也是属于公务员规范的序列,比如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等。最初的时候,***部门的是公务员,党委系统的各机关人员是参公管理人员,后来为了和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区别开来,不再提党委机关参公的说法,公务员范围被扩大到,凡是使用行政编制的党政机关、群团机关、人大政协机关人员,都是公务员。
因而,在我们国家,习惯上把所有使用行政编制的党政机关人员,都称为公务员。具体包括党委机关、人大机关、***组成部门、政协机关、工青妇等群团机关、法院、检察院。税务、生态环境等虽然垂直管理,但也属于上级***组成部门,因而在***部门之列。法检两院是独立的两系统。群团机关,一般也只有工会、妇联、团委算是人民团体机关,使用行政编制,其他群团组织基本上都是事业单位设置,只有省级甚至以上,才是使用行政编制的群团机关,由于各级***行政编制短缺,并不是28个群团组织都设置,或者都是行政编制的,在县区一级,许多群团机关没有设立,设立的也多半是事业单位,只有工青妇例外。
公务员待遇在最初立法的时候,就是高于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持平。随着这几年公务员法律法规、管理制度、薪酬制度的不断改革,尤其是2019年6月1日起实施的新《公务员法》,进一步规范和强化了公务员管理,也在公务员队伍中率先实施了许多优待政策,比如提前退休政策,公务员在工龄满30年,或者距离退休不足5年、工龄满20年时,可以申请提前退休;比如公务员职级并行制度,公务员在符合条件要求且有名额的情形下,可以在职务之外,晋升职级,晋升职级后,如果有空缺职务可以替补,还可以在满足条件后直接晋升上一级职级并担任上一级职务;比如公车补贴,公务员从科员到科级、处级、厅级干部,每月有500元、750元、1200元、1600元的公车补贴,等等。这些优待和补贴,都是事业人员暂时无法享受的,也许将来事业人员也会有例***的制度,但目前没有,只有公务员有。
事业单位中,原来主要或者全部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可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这些参公人员其工资待遇、***补贴、管理制度等,都和公务员一样,唯一的区别就是使用的是事业编制,是在事业岗位工作。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将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全部划转到了相应的***部门承担,事业单位失去了参公的依据。新《公务员法》执行之后,只有符合第112条规定“法律法规规定的承担公共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才可以参公管理,目前,参公事业单位的参公属性,正在清理之中,将来哪些单位可以继续保留参公属性,目前来讲,还是一个未知数。但事业单位参公机构大大缩小,则是肯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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